SAT考試起源于哈佛,原是純粹的智力測驗。1933年,哈佛大學校長詹姆斯·科南特決定啟動一個獎學金,吸引公立學校的優(yōu)秀學生到哈佛大學學習?颇咸亟唤o副手亨利·昌西一個任務,要求他設法找出一種甄選獎學金候選人的考試方法。昌西找到了伯林翰,也找到了伯林翰的SAT考試?颇咸匦iL很欣賞這種考試,因為這種考試只是純粹的智力測驗,而與參試者所學的高中課程和所受教育完全無關。
1934年,哈佛大學將SAT考試用于甄選獎學金申請人。次年,哈佛大學把這個考試推廣應用于所有申請哈佛大學的學生。
美國“高考”,世界之較1938年,昌西副校長向大學理事會的所有會員學校發(fā)出呼吁,要求它們把SAT考試作為申請獎學金的考試。1948年,以科南特為首任主席的教育考試服務中心(ETS)成立,ETS作為大學理事會的合同方為其提供大學入學考試服務。從此,SAT考試成績成為絕大多數(shù)大學的較基本的入學條件之一。
2005年5月以前,SAT考試分為英文和數(shù)學兩部分,每部分的較低成績?yōu)?00分,滿分為800分,做錯題倒扣分。這個曾被稱為學術智慧考試(Scholastic Aptitude Test)的考試,據(jù)統(tǒng)計,1995年的平均成績是英文424分,數(shù)學475分,全美只有7%的考生英文部分考到600分以上,而數(shù)學部分達到600分以上的有21%的學生。考試委員會認為此前的題目偏難,評分標準偏高,決定從1995年4月起把當年的平均成績作為中間分,兩科的成績各提為500分,并且決定1995年以前所有考生的總分認定都提高100分。近年來,約20%的考生總分達到1 200分;數(shù)學和英文部分都只有1%的學生達到770分以上。美國2003年的數(shù)學平均分為518分,英文平均分為508分,多數(shù)人認為英文部分比較難。2003年共有944人獲得總分滿分(1 600分)的好成績。
SAT考試的分數(shù)不是絕對分,而是相對分,分數(shù)和答對題目數(shù)不成正比例,評定中間分500分的標準由考試委員會根據(jù)全體考生的考試成績分布浮動而制定。1995年以后的實際評分標準比以前降低了10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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